尊敬的病友及家属:
当前,各地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在此特殊时期,为保障患者及家属的安全,减少交叉感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请来我院就诊和住院的患者注意以下事项:请门诊患者注意以下事项:
1.建议就诊病友及陪同家属在院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因医院目前防护物资紧缺,市民进入医院请自行佩戴好口罩;
2.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尽量独自前来就诊;若需家属陪同,最好只有一位家人陪同。
3.就诊病友及陪同家属在进入门诊大楼前须接受体温检测,请积极配合。
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接受筛查并真实反映相关信息:
· 发热(体温≥37.3℃)
· 近两周去过湖北(尤其是武汉)
· 近两周明确接触过湖北(尤其是武汉)居住者
· 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有过密切接触
· 身边有多名人员发热
5.如果故意隐瞒相关病史,经查实需负相应法律责任。
6.即日起,口腔门诊停诊,仅保留急诊口腔;
7.医院已调整门诊流程及患者活动路线,请理解由此带来的不便,并按照要求路线流动。
8.发热门诊设在三门县人民医院老院区(人民路171号)
请住院患者及家属注意以下事项:
1.患者在院期间不建议其他人员来院探视;
2.如探视人员有发热或近2周内有可疑接触史, 请不要进入病区探视, 并尽快主动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所有住院患者仅限1人陪伴,不要随意调换;
3.患者家属及陪护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请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进行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
4.如果您有湖北武汉等疫区的旅居史或与武汉发热伴呼吸道症状人员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有过密切接触,请及时、主动告知医务人员;
5.患者住院治疗期间不可擅自离开病房,如因特殊情况离院时应向主管医护人员报备并做好登记。离院期间请注意个人卫生,密切监测体温变化,如有流行病学史或出现呼吸道症状等,请及时向医护人员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