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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医疗护理纠纷

2009年11月25日 三门人民医院 151195次
     岗前培训即将结束,在这几天的听课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便是医疗纠纷。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法律制度的逐步健全,公民的法制观念逐渐提高,病人在医疗服务中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日益增强,尤其是近年来,新闻媒体对医疗行业医患纠纷的大量曝光以及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病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上帝观念”更加强烈。患者来到医院,如同寻求“救星”,对医院抱有较高的期望,想立即让自己得到最好的医疗服务。再加上有些护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及护理技术不到位,医疗护理纠纷呈日渐上升趋势。一旦发生纠纷,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再完善的纠纷处理办法也不如防患于未然。因此,作为护理人员的我们只有加强法律和服务意识,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才能预防护理纠纷的发生。
    我们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的最优质服务应贯穿于护理过程的始终,做到处处为患者着想,自觉地为患者提供周到的护理服务。由此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是减少护患冲突,防范护患纠纷的重要环节。
在临床工作中,我们既要注意自身的非语言交流,又要善于观察患者非语言信息以增强交流效果。在语言沟通中,护士应注意积极倾听,说话时尊重病人,语言有针对性,因势利导,使用恰当的语气、言语,力求适时适度、通俗易懂。在周到细致的服务中将纠纷隐患化解于萌芽状态。
   我们还必须有熟练的护理操作技术和扎实的理论基础 ,熟练掌握基本功,做到熟能生巧,并且熟练掌握各种仪器的使用,如监护仪、呼吸机、除颤仪,做到抢救病人时紧张有序、准确熟练完成。
     病历及其他医疗文书在患者整个疾病的诊治过程起到了法律依据的作用。目前在发生纠纷时,患者首先提出查阅病历。护理文书记录在医疗文书的记录中,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抢救患者时要求我们准确记录就诊时间、抢救时间、死亡时间,对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等都不能记录马虎,特别是抢救观察中生命体征记录尤为重要。
   在人们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医疗安全意识的今天,护理人员应在许多环节上不断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病人提供安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