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院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工作落到实处,提出如下方案。
一、征求意见时间:2014年4月28日前完成。
二、征求意见范围:上级主管部门、医院职工、乡镇卫生院、社会行风监督员、广大患者、群众。
三、征求意见方式及职责分工:
(一)院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临床,开展效能建设、作风情况调研检查,听取职工、患者、社会各界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各住院病区由监察科负责,门诊由服务中心负责。
(二)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上级相关部门、单位和基层联系单位的意见、建议。由党办、监察科负责。
(三)电话随访征求患者意见、建议。由回访中心、监察科负责。
(四)设置征求意见箱征求意见,由监察科负责。
(五)病区工休座谈会征求患者及家属意见,由各职能科室、各病区负责。
各相关科室、部门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原汁原味梳理,4月28日前交党办汇总。党办分别梳理出针对医院服务质量、效能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分送相关院分管领导,并送县卫生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