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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性肝癌的早期初筛诊断技术》质量控制方案

2015年08月17日 三门人民医院 167679次
    原发性肝癌(Primary liver cancer,PLC,以下简称肝癌)是常见恶性肿瘤,主要包括肝细胞癌(HCC)、肝内胆管细胞癌(ICC)和肝细胞癌-肝内胆管细胞癌混合型等不同病理类型,在其发病机制、生物学行为、组织学形态、临床表现、治疗方法以及预后等方面均有明显的不同;由于其中HCC占到90%以上,故本文所指的“肝癌”主要是指HCC。PLC由于起病隐匿,早期没有症状或症状不明显,进展迅速,确诊时大多数患者已经达到局部晚期或发生远处转移,治疗困难,预后很差,如果仅采取支持对症治疗,自然生存时间很短,严重地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由于肝癌的早期诊断对于有效治疗和长期生存至关重要,因此,推广原发性肝癌的早期筛查和早期监测技术显得尤为重要。
    一、质量控制目标
    1、加强慢性病社区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对《原发性肝癌的早期初筛诊断技术》的应用能力和服务水平。
    2、通过该技术在卫生院/社区推广应用后,加强基层医院的慢性病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对原发性肝癌早期诊断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原发性肝癌的早期诊断率和治疗率,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大幅降低因中晚期肝癌的死亡率和巨大经济及社会负担。
    二、质量控制组织与分工
    1、成立了基地负责人牵头的卫生适宜技术项目推广专家指导小组,对全县各基层医院推广技术进行指导;基地办公办公室负责对技术推广应用进行组织、督查、考核及验收,保证培训效果,以增强我县慢性病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示范辐射能力,并最终达到省级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建设要求。
    2、成立专门的《原发性肝癌的早期初筛诊断技术规范》项目技术推广小组,由我院消化内科黎宏章主任任项目负责人,陈娇娥副主任、徐艳君主治医师、杨天敢主治医师为专家组成员。项目推广小组具体负责所承担项目的技术培训、带教、指导、质量控制及督促推广资料的收集、整理、信息录入。
    3、各基地联合体医院按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参与项目培训、落实所培训项目的技术应用工作,技术推广应用后按要求进行专项登记,组织筛查人群参加各种健康教育培训,并做好登记工作。
    三、质量控制
    (一) 加强培训
各项工作的师资、以及推广应用医师须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二)质控指标
    1、工作指标
   (1)培训医护人员数/项目地区、培训场次
   (2)筛查人群早期肝癌的发现率与规范管理率
    2、效果和满意度指标
   (1)基层医院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2)医护人员培训合格率=接受培训的医务人员中考核合格人数/接受培训医务人员总人数×100%,达到95%
   (3)医护人员培训满意度90%以上
   (4)筛查人群的归档率达到95%
   (5)发现的早期肝癌的管理率达到90%
    3、设计调查表,对适宜技术推广后的社区服务中心的效益和病人的医疗规范情况进行评价。对《原发性肝癌的早期初筛诊断技术》适宜技术使用开展质量考核、应用效果自评及持续改进,形成基层卫生适宜技术应用绩效评价报告。
    4.由县卫生局对慢性病基地建设情况及项目推广应用情况进行考核;迎接浙江省卫生厅的验收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