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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廉洁行医承诺书

2011年01月20日 三门人民医院 115355次
(护士长)
  为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坚决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维护医务人员的圣洁和尊严,维护医院良好形象,我郑重承诺:
  1、切实履行科室主任职责,加强科室法律法规、医德医风教育,严格管理本科室人员,随时排查和纠正科室不正之风,带领科室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并做好带头表率作用。
  2、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医德医风制度等,坚持救死扶伤、廉洁行医、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3、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卫生部“八不准”、浙江省卫生厅“十严禁”及医院医德医风规章制度;不推诿刁难病人,不发生“生、冷、硬、顶、推”等不良态度和行为。
  4、不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任何单位、任何人员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提供或给予的回扣、提成、娱乐、请吃及其他不正当利益;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属的请吃、红包及物品等;科室不私设小金库。
  5、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药品、医疗器械等使用统计数据,并从中收取“好处费”。
  6、不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不为自己及亲友“搭车开药”或搭车检查。
  7、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私自在外开展有偿诊疗活动;不发生向患者出具假证明、假诊断书等弄虚作假行为。
  8、不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切实减轻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
  以上承诺,诚恳接受组织、群众的监督与批评,如有违反,本人愿按相关法律、纪律、制度规定等接受任何处理。
 
科室:                            三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
承诺人: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