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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治理医药回扣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1年01月22日 三门人民医院 115356次
各科室:
  自2006年以来,我院按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部署及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为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防止商业贿赂出现反弹,纯洁医疗环境,根据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了《三门县人民医院治理医药回扣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三门县人民医院治理医药回扣自查自纠
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我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增强全院医务人员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净化医疗环境,根据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关于治理医药回扣自查自纠工作的要求和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医药回扣现象蔓延的势头,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医务人员普遍受到教育,增强廉洁从业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中违反职业道德的商业贿赂行为,坚决抵制医药购销领域的医药回扣;依法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自查重点
  (一)重点行为。一是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或回扣的行为;二是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二)重点岗位。医院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财务、医院信息等管理岗位。
  (三)重点环节。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使用和财务结算、数据统计等环节。
    (四)重点人员。对药品、医用设备和耗材等采购具有参与权、选择权、决定权的领导干部和科室负责人。主导和支配药品与高值耗材使用的医务人员;与药品和物资采购、使用、财务结算、医院信息管理有关的工作人员。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组织阶段(2011年1月20日—2011年1月23日)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我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陈翔院长任组长,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科室负责人是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层层抓落实。
  2、召开动员大会,开展警示教育。1月20日召开全院“治理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年”活动动员大会,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医务人员、重点敏感岗位工作人员等参加,传达省、市、县关于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年活动精神,通报省、市卫生系统2010年治贿案件查处情况,全面部署治理医药回扣自查自纠工作,观看警示教育片,做到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要求,落实任务。
  3、院部与各科室签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责任书,各科室要向医院、每位医务人员要向科室层层签订廉洁从医承诺书,作出廉洁从医承诺,并以适当的形式公示,接受群众和患者监督。通过多种形式,使广大医务工作者提高治理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自觉抵制医药回扣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1月24日至3月6日)
  1、各科室要深入细致地动员和组织,对照廉洁自律规定、财经纪律、法律法规和行风规定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凡是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及医疗服务中,接受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给予的回扣、提成及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要认真查找,主动讲清问题,并上缴财物、回扣款等。全院医务人员要树立起“严是爱、松是害”的思想,不包庇、不姑息,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卫生局设立治理商业贿赂廉政账户,全院统一上缴到三门县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专户(工商银行三门支行,帐号:1207071129000001485)。对主动上交回扣款的医务人员,原则上宽大处理;对拒不自查自纠、拒不清退者,在查实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司法部门处置。
  3、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明确监察科(投诉中心)电话(83361567)为我院治贿举报投诉电话及受理科室。
  4、自查自纠原则。一是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结合。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党员、业务骨干要带头提高认识,带头执行政策,带头抵制医药回扣。凡是主动上缴,自查自纠到位的人员,不再追究相关责任。二是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重在教育、重在纠正、重在制度建设。同时,汇集分析重要线索,通过抓典型案件查办,以“查”促纠。三是坚持自我纠正与帮助整改相结合。在鼓励和引导主动自查自纠的同时,要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帮助,给予机会,通过个人查、别人帮和领导点等形式,促其端正态度,消除顾虑,主动纠正。
  5、自查自纠政策。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一是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二是对问题较大的、能主动说清问题并纠正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三是对问题较大的、经组织帮助能说清问题并纠正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分;四是对问题较大、经组织帮助仍不交代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甚至顶风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整改、提高、总结阶段(2011年3月7日至4月20日)
  各科室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归纳梳理,深刻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总结经验教训,医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1、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即“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这是贯彻实施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根本要求。
  2、完善有关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集中采购制度和工程建设招标制度,建立相互制约的机制。落实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药品使用动态监控和超常预警等制度,加强对药品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尤其是要重视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各种形式、名目贿赂行为的监管。
  3、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的通知》。对信息系统中的药品、耗材使用信息实行专人负责、加密管理,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非为工作目的、未经审批不得统方,严禁为商业目的统方。
  4、开展医德考评工作。医德考评工作重点解决医务人员收受红包、提成、回扣、乱收费、服务态度不好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非常关注医务人员思想修养、强化自律、学风端正、技术提升等深层问题,让患者在就医期间能够实实在在享受到优质便捷服务。
 
 
 
主题词:医药购销  商业贿赂  自查自纠  通知
                                                   
 
抄送:三门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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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人民医院                2011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