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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要向社会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2011年05月12日 三门人民医院 114728次
  1、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于24小时内上交本单位指定部门。
  2、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通报有关部门。
  3、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购买药品,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
  4、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拒绝收取开单提成。
  5、根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6、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7、执行医务公开、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8、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