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
党建工作
>>行风建设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党群工作 > 行风建设

二〇一一年度行风建设责任书

2011年02月01日 三门人民医院 115865次
(行政后勤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行风建设,提升医院服务水平,规范医疗服务中的文明行为和行业纪律,深入开展纠正医疗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医院行风现状,院部特与          科签订2011年度行风建设责任书。
  第一条  行风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科主任负责和连带责任制。科主任是行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科室成员认真学习责任书内容。科室如出现违反行风规定现象,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外,科主任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条      行风建设实行目标责任制。各科室须达到以下目标和具体要求:
  一、职业道德教育
  目标:提高全科室人员职业道德素质
  具体要求:各科室负责人要重视做好本科室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认真学习上级关于行风建设的政策文件,传达相关要求。按照医院职工政治学习、职业道德教育计划,结合科室具体实际,自行安排时间,每月至少组织职工进行一次政治、职业道德学习。学习要有记录,科内人员参学率100%。在教育过程中,要注重将职业道德教育和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职业道德教育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做到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力求实效。要随时掌握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经常有的放矢地开展行业作风和医德医风教育活动。
  二、规范管理、服务一线
  目标:围绕临床工作,规范管理和服务工作流程,履行岗位职责。
  具体要求:
  1、礼貌接待,文明用语,态度和蔼,服务热情,不推诿、刁难患者和医务人员,耐心解答患者和其他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杜绝生、冷、硬、顶现象。
  2、身穿工作服,规范佩带胸卡,言行规范,仪容仪表整洁。
  3、履行管理、服务职能和职责,工作积极主动,办事公道,工作效率高,作风正派。
  4、经常深入临床一线了解情况,后勤服务坚持下送、下修、下收制度,保证物资供应,有效及时解决医疗与其它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临床一线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行风建设专项治理
  目标:科室和个人无收受“红包”、回扣、提成。无医药、设备器材购销和工程承发包过程中商业贿赂行为。
  具体要求:
  1、行政后勤职能科室,特别是涉及采购的重点科室和重要岗位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不得收受任何厂家、销售代理商的任何回扣、提成。
  2、凡有收费职能的科室及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私自收费、乱收费和变相收费。
  3、凡有药品、医疗器械购销职能的科室和人员必须认真履行招标采购程序。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收受生产厂家和代理商的商业贿赂行为。
  4、严禁在正常工作外为他人的不当利益提供医疗信息。
  5、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向外介绍病人治疗、检查、购药品、器械。
  四、投诉接待处理
  目标:对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投诉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和整改并向投诉人反馈,努力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减少负面影响。
  具体要求:各科室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和督促本科室人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执业,诚实守信。发现问题,不得隐瞒,严肃追究。对服务对象投诉件(意见簿)要做到及时调查处理,尽快反馈,尤其是行风投诉。要把投诉处理作为加强沟通、消除误解的一次机会,不得激化矛盾和扩大不良影响。
  五、自觉执行医院职业道德考评制度和奖惩条例,经常对本科室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如发生有违规、违纪、违法现象,要主动上报,如出现瞒报情况,追究科室主任责任。
  第三条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后院部和责任科室各执一份,遇责任人变更,由继任人履行科室行风建设的职责。
 
三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           科室:
代表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二0一一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