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同意葛彩娥同志交流到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意见》(台人社发〔2018〕100号)的规定,现将葛彩娥同志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欢迎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 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6日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内审科83361109、人事科83361518
公示人员基本情况
三门县人民医院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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