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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人须知

2008年01月17日 三门人民医院 133180次
                     
尊敬的患者及亲属:
    感谢您选择到我院就医!为使您在住院期间有一个安静、舒适的环境,早日恢复健康,希望您了解以下住院须知,以便我们更好地为您服务。
    一、入院须知
    1.请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保持病室整洁、安静、舒适、安全。
    2.病区内严禁吸烟、喝酒及高声喧哗;勿随地吐痰乱扔果壳纸屑,请勿向窗外倒水。
    3.入院后由病区护士接待您,您在本病区住院期间如有问题请找医生、护士。
    4.住院期间治疗、生活所需的一次性用品需自费购买。
    5.住院期间请您注意安全:
   (1)请您不要将床摇得太高,以免发生意外。
   (2)如您年事已高或身体虚弱、精神异常、小儿患者、危重患者及病情随时有变化者,务必请家属陪伴,不要独自下床活动、入厕、淋浴等。
   (3)请保持洗手间地面干燥,请穿防滑鞋,以防滑倒。
   (4)住院期间请勿外出,如擅自外出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5)贵重物品(如手机、金器、现金等)请勿放在病区内,如有遗失,院方一概不负责任。
    7、请您爱护公物,如有遗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8、严禁使用明火及其他电器,微波炉仅供加热用,不可煮米饭、烧菜,以免损坏微波炉。
    二、生活休息时间
    1.三餐供应时间:早餐7:00     中餐11:00     晚餐17:00
    2.饭菜由工人送至病房,自备饮食者,需经主管医生和主管护士同意后方可食用,以免影响治疗。
    3.病人午休时间为12:00—13:30
    4.为保证病人有足够的休息时间,晚上21:00按时熄灯就寝。
    三、探视、陪伴制度
    1.请遵守医院探视、陪伴制度,上午8:00—10:00为查房、治疗护理时间,尽可能避免探视。
    2.学龄前儿童及患有传染疾病、精神病患者请勿进入病房探视。
    3.高龄病人、身体虚弱、危重病人必须由家属陪伴。
    4.为保证病人安全,夜间陪伴者不可与病人合睡一铺。
    5.探视人员必须遵守院规、服从医务人员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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