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想)对于医疗纠纷的几点思考
2009年11月20日
三门人民医院
157109次
对于医务工作者来说,2009年6月是一个“黑色六月”。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先后发生了5起“血溅白衣”事件。6月1日,河南省武陟县一产妇在县妇幼保健院正常生产时,因产中发生羊水栓塞,不幸身亡,院长被打得倒地不起,蜷缩在水泥地上。6月8日,浙江临海市白水洋国土分局局长之女金怡彤,在杭州市第一医院门诊公共场所自行坠楼身亡,其父金某率一百余人赶到医院,堵在科室门口围攻打砸,造成医院6人受伤。6月11日,武汉江夏区疾控中心一名护士上班时,被一名男子在接种室内持刀割喉而死。江夏区卫生局证实,凶手此前到疾控中心打过狂犬疫苗,后多次骚扰该护士,称护士给他打的疫苗是“毒血”。6月16日,北大第一医院某医生因拒绝为病人开虚假证明,被病人家属连刺五刀,身陷血泊。6月21日,福建省南平市第一医院,一位“肾积水并尿毒症”的重症患者因呼吸功能衰竭、心脏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将泌尿外科全科室封闭,泌尿外科的值班医生、手术医生和所有在院病人,都被关在病房。
这些事件发生时我仍然是一名医学生,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是震惊,我们的医学界真的就这么可恨?为何医疗纠纷频发?谁该为如此频发的医闹负责?
医疗行业是高风险行业,有些疾病出现并发症是在所难免,从以上几例事件来看,医护人员并无大的过错,或者说在鉴定前没有人可以说是谁的责任,有些更是无理取闹,可是医护人员被打、被扣留、甚至被杀害屡见不鲜,我想与以下几种原因有关:
一、医闹。近几年,“医闹”这一新词走进了我们的视线,并已经成为了一种“职业”。他们时刻准备着为医院的病人“讨回公道”,成功后就能获得高额的报酬,这种行为与黑社会敲诈勒索有何区别。
二、院方的处理方法。每次出现医疗纠纷医院都是赔钱以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很少通过法律途径,这种做法已经给大家形成了“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想法,也给了“医闹”这种不法组织绝好的发财机会,使得他们发扬壮大。从眼前来看,的确能减少院方的麻烦,可是却给我们的医疗界,给我们的社会形成了不良之风,这是得不偿失的。
三、政府机关的态度。当发生纠纷后,甚至已经导致人身伤害了,公安机关的态度让我觉得很气愤,他们从来都是处于“待命”的状态,他们的解释是“为了不让矛盾激化、安抚病人家属的情绪”,可是我们医护人员也是人,也是公民,你们也有义务保护我们,至少你要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不受到威胁。另外,对于医闹组织从没听说过有人受到过惩罚,难道他们真的这么神通广大?还是你们的不作为?
四、媒体。我想有些媒体为了吸引眼球,从而弯曲事实,夸大报道也是形成目前的医疗环境的原因之一。
五、医护人员。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我们医护人员也需要付一部分责任。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更加重视他们自己手中的权利了。然而我们很多医护人员仍未意识到我们的行业是服务性行业,那种高高在上的态度也导致了一些本可避免的纠纷发生。
作为一名新员工,我想我能做的只有更加努力学习,只有学习好医学知识才有资格做一名好医生,另外要求自己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对病人负责,尽量减少工作中的错误,因为这才是纠纷的源头。希望随着医疗保险的改善,人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以及各方面的努力,在不远的将来能迎来医疗行业的春天。
(陈念)
上一篇:(感想)绽放礼仪之花
下一篇:11月18日培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