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院连续两年获评省级“平安单位”暨省级“智慧安防单位”
3月18日下午,市公安局警卫局副局长潘灵铭会同台州市卫健委医政处领导来我院授牌,由县卫健局副局长叶未常,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舒洪标,及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和县卫健局医政科相关部门领导陪同,我院副院长郑士直,保卫科科长袁秉德等人员出席了授牌仪式。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关于2019年深化“平安单位”建设评估结果的通报》,我院被评为2019年度省级“平安单位”暨省级“智慧安防单位”,这是我院连续两年获评省级“平安单位”称号。2019年底,省公安厅对各地重点推荐、试点培育的智慧安防单位进行了实地抽查和综合评估,全省共有133家单位入选,其中台州市共11家,我院安全保障工作受到省公安厅高度肯定。
安全工作,一刻不松懈
安全生产工作一直是医院的重点工作之一,历年来,我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各级公安部门指导下,狠抓“三防”建设,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强化管理,深入开展安全检查,主动消除安全隐患。2019年根据浙公通字《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化“平安单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内容,以“平安单位”建设为载体,以智慧安防建设为抓手,不断落实单位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预测预警预防机制,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有力维护单位内治安秩序持续稳定。
构建警医联勤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智安医院建设。医院按照智慧安防标准要求,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预防机制,增强防范化解各类风险能力,全力服务“两个高水平”建设。我院在医患协调中心旁设立了“警医联勤”安保办公室,公安机关配备驻民和辅警,纳入“135”快速反应圈,协调医患矛盾。
加固“硬件”支撑,智能安全设备全院覆盖,智能化工作无缝对接。2019年对947台监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增加3台高空瞭望摄像机,实现医院周边全覆盖。在医院出入口、挂号等重点区域设置28台人脸抓拍摄像机,3台车辆识别摄像机,数据与公安对接,实现数据共享,2019年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网上通缉人员2名。门诊和住院电子病历程一键式报警系统覆盖全院各科室。重点科室、血库、药品库房、毒麻及精神类药库房、存放放射性物品的场所等重点部位设置视频监控、红外入侵探测装置,设置人脸识别等出入口控制系统,并联网监控和110报警平台系统。利用现有人脸识别系统建设防范药品和设备供应商、医疗纠纷及其它重点对象、盗窃嫌疑人员数据库,做到早预警、早防范、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医院计划对现有消控室设备进行升级,实现报警、施救、指挥、维护等的智能化。
每年不定期开展的消防、防暴力等演练
(图为2019年)
提升“软件”温度,安保团队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技能业务,开展消防、应急预案演练、消防技能比武,反恐、防暴演练、对装备使用的培训和考核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我院利用滚动大屏、内网等进行安全教育,发布防诈骗、消防等安全提示,特别是关于疫情期间使用“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注意事项、灭火方法、报警等。全体安保人员取消休假,采用12小时二班倒形式加强诊疗秩序维护,负责三个院区入院人员的“健康码”、身份信息核查工作,协助医务人员测量体温。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如部分发热病人就诊时应紧张出现情绪波动与医护人员发生争吵、未经医护人员同意私自离开发热门诊等纠纷,保安人员到场后会耐心解释,缓解病人的紧张情绪,做好病人的疏导工作,防止事态的扩大。对重点对象进行细致摸排,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对行提前防范。疫情至今实现零治安事件,零火灾事件。
座谈会上,市公安局警卫局副局长潘灵铭对我院安全工作给予肯定
此次我院入选“省级平安单位”,体现了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对医院平安建设工作的肯定,同时也鞭策医院再接再厉,不断健全安防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医疗、治安、消防等领域安全,构建和谐安全的就医环境,为建设“平安浙江”和“平安三门”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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