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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党建工作制度

2011年07月12日 三门人民医院 113616次
一、党支部工作制度
  1、集体领导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凡属重大问题均需由集体讨论决定,会前,要充分做好准备,会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反对“一言堂”,如有不同的意见,不要匆忙做出决定,应当通过学习和充分讨论,统一认识,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3、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并允许保留;
  4、对集体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二、中心理论组学习制度
    根据三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工作细则的要求,成立以行政为主的三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中心理论学习小组。就学习制度、学习方法、学习内容等特作如下规定,请各学习成员自觉遵守。
  1、中心理论学习组成员:院长、书记、副书记,副院长均为中心学习组成员。书记任组长,一般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要做好考勤记录。
  2、学习方法: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以集中学习为主,每月学习1—4次。
    3、学习内容: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并结合医院的中心工作,学习有关法律、时事报告等内容。
    4、学习要求:中心学习要有计划、有总结,学习要有资料、有记录。
    三、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年召开1—4次,主要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研究讨论本单位党组织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工作以及需要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的其他重要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有关问题。
    2、党员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党委的决议、指示,向全体党员通报工作情况等,每年召开1—2次。
    3、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各召开1次。为召开好一个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应注意作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会前要充分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2)确定会议主题,做好充分准备;(3)委员会成员或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党章要求,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实际,认真查找,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4)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和向党员群众通报;(5)委员会成员除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还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4、党课: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举行1-2次;党课的内容一般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政策、时事政治和科技文化知识为主;授课人可由支部书记承担,也可由上级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党课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进行。
四、学习制度
  1、党员、群众学习,每月1—2次。学习内容主要以中央和院党委下发的有关文件、政策、时事政治及业务学习为主;学习形式,主要是以集中学习和专题讲座为主.
  2、中心理论组学习,每月学习1-4次。学习内容主要根据医院安排,并结合医院中心工作进行,以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讲话原文和法律法规为主。
五、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2、如遇有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后再行决定或执行。
  3、如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
六、党委重大问题决策制度
  1、党委如遇有重大问题时,必须经委员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任何个人不得自己做主决策。
  2、党委员会讨论的问题,如少数人有不同意见时,除保留个人意见外,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3、有些重大问题如涉及行政、工会时,在讨论决策中应有行政、工会主要负责人参加。
七、保密制度
  1、党委要重视保密工作,要明确兼(专)职保密负责人。
  2、党委会成员必须带头做好保密工作,并教育党员提高对保密工作的认识,加强全体党员和群众的保密意识。
  3、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都要做好原始记录并妥善保管。
八、档案管理制度
  1、对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各种文件、党委活动的各种记录和计划、总结以及有关资料,都要按时间顺序、分类整理,按年度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九、党政干部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三个“具体办法”》,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2、坚持每年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情况。
    3、遵守财经纪律,坚决执行有关财务统一管理的各项制度。
    4、加强财务管理,坚决执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坚持重大开支须经院务会讨论通过实施。
    5、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6、克已奉公,不准利用职权为个人和家属、亲友谋私利。
    7、不准接受病人、职工等的礼物或请吃请喝。凡因公务活动出于礼节接受的礼品或礼金必须上交院办,由办公室进行登记并上报纪检部门再作处理。
  8、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及群众监督,做到每年财务收支情况向全院职工大会进行报告。
  9、牢记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倡导勤俭办院,减少资源浪费。
 
三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本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也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任务之一。党组织应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第二章 培养与考察
  第三条: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第四条:党委应及时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加强对要求入党同志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对党的认识水平,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
    第五条:党(小组)支部应按照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对申请入党人进行衡量。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是:承认党纲、党章,信仰共产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了解,积极要求入党;工作积极或学习刻苦,表现突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确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为:对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的同志经党小组(支部)推荐,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报医院党委备案。
    第六条: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其职责是,经常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工作表现,对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向组织汇报考察情况与结果等,并每三个月作一次考察记录,考察期满应做出总的评价。
    第七条:党支部和党小组应重视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适当为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鼓励他们参加党课和党员教育活动,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认识水平,积极引导他们向组织靠拢。
    第八条: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调出单位,党委应及时将培养、考察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第三章 预备党员接收
  第九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外单位调入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委审核,培养教育时间可以连续计算),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条:发展对象在吸收入党前必须经政审。政审工作由党委负责,党支部配合。
    政审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结果应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填写《发展对象的综合性政审材料》。
    政审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凡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一条: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党校培训,进一步系统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第十二条:党支部应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并形成汇总材料。
    第十三条:党支部应将对发展对象的考察、政审等情况与支部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经党总支审核,方可向党委领取《入党志愿书》。
    第十四条:申请人入党应由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支部另定或发展对象自己约请。
    入党介绍人应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负责地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各方面情况。
    第十五条: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一般应逐个讨论和表决。其程序为:入党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中自己填写的部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有关问题;第一、第二介绍人依次发表对被介绍人的意见;党小组或支委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议情况;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申请人谈对与会党员所提意见的认识及今后的决心;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缺席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可统计在票数内。支部书记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并报送上级党组织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