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前不久在我市全面落地,
共有25种药品降价,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这关乎我们切身利益的事儿,今天我们仔细来说道说道!
“4+7”药品带量采购已向全国31个省市全面铺开,2020年1月1日开始我县也正式实施“4+7药品带量采购”扩围政策。
4+7带量采购指的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对疗效好,通过一致性疗效评价的药品进行集中投标或谈判议价,最大限度降低药价,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能够以低廉的价格买到好药,显著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简单地说,带量采购可以理解为大型“团购”,明确采购量,低价者中标,带量采购可以通过企业间的市场化竞价,起到以量换价的作用,降低采购药品的价格。国家组织“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拟中选结果显示,与试点城市去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药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到96%。
一是药品降价提质。通过促进竞争,推动药品降价和仿制药替代,通过量价挂钩、及时回款降低医药企业销售费用和财务成本,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通过设定质量门槛,带量采购,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群众用药整体层次。两者相结合,实现让人民群众用更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高效的药品。二是公立医院深化改革。通过挤掉药品销售费用、改变“带金销售”模式,净化医务人员行医环境,促进合理用药;通过降价和替代效应,降低药品费用,腾挪费用空间,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创造条件。三是医疗保障减负增效。通过上述效应,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提高了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也为扩大医疗保障范围、提升老百姓的保障水平创造了条件。降价不降质!本次集中采购以通过一致性评价为入围标准,中选后药品监管部门将强化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加强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确保一致性评价不是“一次性”评价,因此群众不必担心药品的质量和疗效。涉及我院的药品
25种药品多为慢性病患者用药,其中高血压、高血脂等心血管疾病用药10种,精神类疾病用药4种,抗肿瘤药物3种,肝炎用药2种,镇痛药物2种,癫痫类疾病药物,平喘药物,止泻药物,抗菌药物各1种。